深潮 TechFlow 消息,5 月 21 日,据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(FSC)披露,韩国虚拟资产委员会已于 5 月 1 日召开第四次会议,最终确定了非营利机构和虚拟资产交易所出售虚拟资产的指导方针,该政策将于 6 月起实施。
根据指导方针,仅允许经营满 5 年且接受外部审计的非营利机构处置虚拟资产,且仅限于在至少 3 家韩元交易所上市的资产。对于交易所,仅注册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)的机构可出售虚拟资产,且仅限于在 5 家韩元交易所上市的市值前 20 名的资产,日交易量不得超过计划出售总量的 10%。